文章最后更新时间:2026年03月29日
为什么会有人渴望在亲密时刻被羞辱、被束缚,甚至是在痛感中获得别样的快感?
在日常生活里,走在路上突然跌倒带来的疼痛,肯定不会有任何快乐可言;运动中意外的受伤,也必然无法激发幸福感和快感。只有当痛感是我们愿意承受、甚至主动追求的时候,它才可能带来快乐。

而对于那些在情感忽视、高压控制或是创伤环境中长大的人来讲,痛苦不是意外,而是他们存在于世界的底色。这种熟悉的状态,就会带来一种扭曲的安全感。心理学中的重复强迫理论揭示,人们会更倾向于无意识的重现早期创伤情境,并且试图在此环境中获得对局面的掌控感。
所以,与其面对未知的平静可能带来的不安,不如停留在已知的痛苦中。因为当选择放弃这种熟悉的感受时,就意味着要面对一个更可怕的问题:如果没有了这份痛苦,我究竟是谁?
但为什么是追求痛苦,而不是直接追求快乐?因为痛,有着其他任何情绪都无法替代的强制性。这种极端的感受,只能发生在我的身体里、我的心灵中。当剧烈的疼痛发生时,人的所有感受,都会被聚焦于此刻的存在 —— 我是真实的,我的痛也是真实的。
而快乐或爱,则会让人感到与万物融合、边界消融的美好,但却很难从这种感受之中真实的确定自我。唯有痛是一种暴力的确认方式,每一次的痛苦,都是微观上的一次小型死亡。死亡是生命在时间上的未来可能性,痛苦是生命在感受上的当下可能性,当二者交织共存,也就锚定出确切的此刻。这也和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,有着异曲同工之妙。
所以与其说是迷恋痛觉,不如说是迷恋在痛苦中确定自己的存在感,我痛故我在。
在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里,当真实的本身变得模糊,情感可以被表演,想法可以被灌输,快乐可以被制造,这就会让人产生一个疑惑:真实的我究竟在哪里?
但当一阵剧痛袭来时,人是无法通过思考这痛不存在来让它消失,而是全身心的感受都被聚焦于此刻。所以从存在主义的视角来看,人类对于拥有体验的需求,有时甚至优先于拥有快乐的需求。
这也是为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会在《地下室手记》中写道:人有时会不可思议的爱上痛苦,不是受虐,而是一种对感受本身的贪婪。通过痛苦确立自我的边界,通过荒诞对抗理性的虚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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